和谐家园小区为经济适用房项目,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交付,共8栋796套。根据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实施办法等文件政策,该小区项目完善手续后可实施“经转商”,其中445套已办理完成,351套未办理。
因和谐家园小区开发公司存在经济纠纷,2023年7月,许昌市有关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分批对和谐家园小区开发公司名下351套房屋(即和谐家园小区未办理“经转商”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先期被查封的案外实际购房人庄某某等三户业主向一审法院提起异议之诉,因应诉准备不充分,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实际购房人诉求。一审败诉,不仅给三户实际购房人带来了巨大心理压力,也引发了其他348户实际购房人的强烈担忧、恐慌。2024年3月2日,三户实际购房人不服判决,向许昌市中院提起上诉。
住房本就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而此次事件更是涉及300余户上千余人,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在了解到情况后,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和百里奚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立即责令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寻找专业律师为一审败诉的三户实际购房人收集证据、积极上诉,并多次赴许昌与办案法官庭前沟通,提交证据资料,说明事实背景。最终,许昌中院二审认为证据齐全,支持了上诉人诉求,撤销了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宣读结束后,业主们还现场向办案法官咨询一审败诉原因,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咨询“经转商”相关政策。办案法官和工作人员一一有针对性进行讲解,为相关业主明晰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请大家放心,我们住建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会负责到底,帮助大家依法理性维权,同时也会为大家办理‘经转商’提供方便。”面对工作人员的承诺,业主们再三表示感谢和肯定。
南阳高新区二级调研员李震表示,该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人民法院、行业部门、基层街道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典型案例,是对各级党员干部观念能力作风的现实检验,不但化解了群众的“烦心事”和“心头结”,而且赢得了民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民生效果。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厚植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当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事,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陈楠)